规范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范社会风险,保证重大项目稳步实施、平安推进,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牵头起草了《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21年7月30日前反馈至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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