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农经规〔2021〕17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现将《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2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11月28日附件:《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