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发改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3〕1173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永华街(回龙路-石桥路)道路工程进行公示公告,征求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关于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快灯塔单元的开发建设,特别是有利于灯塔单元XC0701-R21-08地块拆迁安置房地块、灯塔单元XC0701-R22-07地块18班幼儿园、杭政储出(2019)88号地块住宅、商业服务业用房等项目的开发建设,能够服务于周边居住片区,提升拱墅区北部整体发展面貌,解决当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的问题,同时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永华街(回龙路-石桥路)道路工程,西起回龙路,东至石桥路。项目总用地面积9456平方米,全长约451米,标准段宽20米,为城市支路。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含路灯、果壳箱等城市家具)、绿化景观等相关内容。项目总投资约2790万元,施工工期10个月。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支持态度、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环境及生态保护、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等。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的方式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四、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 工 电话:0571-87151886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杭州思太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 工 电话:0571-28180571 电子邮箱:997709389@qq.com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15 日